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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并不异常。由于水压的作用,人的呼吸,心跳都会出现与陆地不同的变化。特别是如果心脏出现病变,患者是发不出呼救的声音和信号的。如果她是在教孩子游泳,屏住呼吸漂浮在水面不动,是基础动作。她的儿子在旁边都发现不了,更不要说是在池边看着的救护员了。
看到这则新闻,想起前不久看到的同样类似的新闻,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一位四十岁妇女带着自己的一儿一女和两个侄子到长江边玩水,结果5人全部溺亡,让两个家庭蒙难,至今还在悲痛之中。
而这里同样是母亲带着儿子下河游泳,虽然遇到河水猛涨,但好在有石滩,救援人员来得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调查。
虽然已经立秋,离上学还有几天,在湖南湖北江西等地依然高温,为了防暑,孩子也有游泳的要求,很多家长为了方便,会直接带孩子到附近游泳。因为在孩子的父母这辈看来,游泳不是什么危险的事儿,因为在她们小的时候,由于兄弟姐妹多,一般处于放养式,经常自己在河里游泳,因此对水缺乏一种畏惧感。
因此在天气热的时候,在孩子有需求的时候,就会带着孩子去游野泳。一来方便,因为一般在县乡镇没有很好的游泳馆,有的话也是人满要排队;二来还可省点费用。一次游泳每个人至少35元/小时,费用也不低。虽说与生命相比,这当然不算什么。但去游泳时,大人的心里是抱着玩玩水,游游泳,不一会儿就好,没有什么安全隐患而去的。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生命面前,侥幸心里要不得。对危险的防范就是对生命的敬畏。江西这三母子很幸运,遇到了及时赶来的救援队伍,相信以后不会随随便便下河游泳了。
每年夏天放暑假期间,总会有部分“不听话”的家长和孩子,视生命为儿戏,大着胆子与自然江水、河水、海水亲密接触,一不留神就丢了性命,前不久在青岛海边玩耍痛失双胞胎女儿的母亲也用孩子的生命给了每个人以警示,水很好玩,但玩不起!
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再做决定。夏天游泳,最好还是到正规场所,年龄小的孩子还要有家长的陪伴,即使有教练,孩子多了也有顾不过来的时候,大家说呢?
在陪伴孩子游泳时,不要看手机,要密切注意孩子动向。当孩子看似在仰泳,喊孩子不答应时,要引起警觉,因为这种情况孩子有可能溺水了,需要进行及时救助。
在这里,要为救援人员的及时赶到点赞,是你们的行动力,避免了又一悲剧的发生!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江西人,看到这则新闻时,心里不由得一紧。在这起事件中,孩子母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孩子年龄尚小,不谙世事,不明白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性。而母亲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经历的事情多,应该能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农村人做任何事情前,都喜欢向别人打听一下当天的天气情况。或者准时打开电视,事先了解一下,然后再决定后面的事情。
我们知道,野泳存在巨大的风险。河底的情况复杂,深浅不一,还有为数众多的水草摇曳,容易缠绕住双脚。水质不达标,被污染严重。在这样的环境下游泳,无异于把孩子们置于危险的境地。
即使要野泳,也必须了解一下天气。尤其是雷雨季节,人在水里会特别危险。
一开始下雨的时候,孩子母亲就应该快速带孩子上岸。为什么要等到危险来临时,才想到要离开?这是对生命的漠视!
幸好最后母子三人被解救了,要不然这户人家可就惨了。
小时候我也经常野泳,不过那条河我特别熟悉。哪里平坦,哪里水深我都了如指掌。不过有一次冒险穿越一座古桥时,我差点丧命了。主要是对自己过于自信了,一个猛子扎进去,半天没有到达浅水区。(桥底下有一丈多深)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尝试从那座桥底下游过去了。
生命极其珍贵,你我好自为之!
类似的事自古都有。特别是交雨季,经常有雷暴雨,自己所在地烈日当头,河上游地区却是暴雨倾泻。此时河水猛涨,在河下游,第一迅号就是发现河水突变混浊,夹杂许多泡沫和漂浮物,見此现象赶紧上岸,这样的应急有时都躲闪不及!自古都有因此而罹难的。所以尽量少在河里野泳,一生遇上一回就够呛。犹其是只顾贪玩跑到河中心,如有险情更是躲闪不及。也有人自觉水性好,艺高人胆大,孰不知那水是翻滚地,人在此境下像根微弱地稻草,狂澜秒秒钟就把人翻转于浪下,毫无反抗之力。慎之慎之!万勿图骄幸,没必要去作无谓的冒险。谢谢邀请!
野外涉水是个极其危险的活动,应该格外小心地对待。作为丈夫和父亲应该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尽全力保护母女俩的安全,不让母女俩下到水深和浪急的危险区域。若没能做到保护好母女俩的安全让她们溺水身亡或被急流冲走而亡,那么作为丈夫和父亲的男子汉就会涉嫌过失使人死亡罪,并且还涉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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