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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计划今年结婚,可父亲突然离世了,明年是本命年,该咋办「员工猝死向家属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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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25 11: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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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猝死员工本将结婚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猝死员工本将结婚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表妹计划...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猝死员工本将结婚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3个问题猝死员工本将结婚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表妹计划今年结婚,可父亲突然离世了,明年是本命年,该咋办

长辈过世当年结婚属于热孝结婚,自古有之,古人也没有那么教条啊,更何况现代。逝者已矣,活人还要继续生活,如果父亲真的有灵魂,在九泉下也希望看着女儿高高兴兴结婚的,还真得早点结,不然时间长了父亲重新投胎就看不到了[捂脸][捂脸]

守丧三年早已不合时宜,该结婚当然是该结婚,只要不大张旗鼓办婚事即可,毕竟父亲去世大家很悲痛,搞一个小范围婚礼就行了。至于那个本命年不本命年的,就更不要理会它了,这是一个完完底底的迷信,现在还有那个年轻人相信这些,好好过自己生活才重要。

甲与乙为夫妻,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在公告期间与丙登记结婚,对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公告期间?依据相关法律,宣告死亡生效后,原夫妻关系灭失,甲如果在生效后结婚,不构成重婚;但甲如果在此时出现,宣告死亡撤销且乙也没有再婚的,甲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甲是在公告期间结婚,因公告未生效,甲与乙的婚姻关系仍有效,故甲已经构成重婚罪

这事应该倒追查,首先,法院依据什么宣告甲死亡的,是否证据确凿?程序有没有存在漏洞?意思就是看法院有没有“违法”;然后说说甲,与乙是合法夫妻吗?如果是,那他和丙结婚肯定犯重婚罪!而且明知故犯。第三,丙的问题,是否知道甲已婚而未离婚的实情,如果不知情,应该属于“被害者”,如果知情还和甲结婚,那丙就是第三者了,破坏别人家庭之嫌。无论如何乙都是受害者。

所以我个人分析认为:甲负主要责任,法院也要给乙一个交待,丙的情况具有双面性!

办完婚礼没领证,新郎不幸去世,死亡赔偿金未婚妻有没有份

没领证啥也不算,虽然是一张纸,但这张纸分量可不轻,是受法律保护的。婚礼只是一种仪式,吃吃请请,都知道你结婚了,其实就是和搭伙一样,和有了孩子还不一样,孩子有了算是事实婚姻,在财产分配上应该偏于一方。你这就和搞对象同居一样办婚礼只是收收分子,赔偿款你应该没啥份额。

行啊,他先走一步你们没领证你还是初婚,下次办婚礼前一定先登记领证吧!不然再有啥不测你还是啥也捞不着。

没领证,办完婚礼,应该算是事实婚姻。但不幸的是,新郎官因故去世,给新娘留下终身遗憾。

既然是事实婚姻,新婚妻子就应该享有赔偿金的处置权,分配权。当然,在处理赔偿金的过程中,新娘首当其冲应考虑新郎官的父母,切实保障两位老人的合法权力。

很遗憾没领结婚证的不是>老婆/p>

办完婚礼这是民间的做法,法律并无要求必须举办婚礼。

法律却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

你以为办了婚礼,大家吃了喜糖喝了喜酒,你也接受了新婚的祝福,可以说这是一种广而告之“我们结婚了”。

实际上结婚不以婚礼为准。婚姻登记领了结婚证的,不办婚礼,法律上已是结婚了,受法律保护。

反之,办了婚礼,没有领结婚证,从法律上不承认你们结婚,并不是合法夫妻。

“新郎”不幸去世,“新娘”并不是法律上的妻子身份。有人小瞧结婚证这张纸,这时有没有这张纸大不一样。

有结婚证的,妻子有财产继承权,对死去的丈夫有分割死亡赔偿金的权利。

而没领证仍以未婚妻的身份,死去那男人的死亡赔偿金与未婚妻没有一点关系。啥也没份,因身份不同,资格不够,条件不具备。

准备结婚的男女,还是按法定程序来,先领证,后按民间习惯举办婚礼。

反之,办了婚礼入了洞房,跟男的同了房。已经以妻子之实,但不能获得妻子的权利,是不是吃亏了。这个亏怨谁呀?

不懂法或者对法不以为然,藐视法律,吃亏的是自己。

未婚的女青年,在观念上要有法。

到此,大家对猝死员工本将结婚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猝死员工本将结婚的3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