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丰胸 > 正文

十字路口,军车、警车、救护车、救火车碰面,谁让谁「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怎么处理」

  • 丰胸
  • 2024-11-04 17:12:32
  • 25
  • 其他内容没有找到TXT文件。
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十字...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十字路口,军车、警车、救护车、救火车碰面,谁让谁

第一,首先说军车

军车出行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军队的纪律严明,军人的素质也不是平常人可比的,我曾经也是一名军人,乘军车外出执行任务是司空见惯。

十字路口,军车、警车、救护车、救火车碰面,谁让谁「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怎么处理」 丰胸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军车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在十字路口相遇时,如果没有重大紧急任务一定会让其他车辆先行,决对不会和其他三种车辆抢行的,这是军人的素质所决定的。

假如军车有重大紧急任务,一定会先通知地方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因此不存在军车与其他车辆十字路口抢行让行的问题。

第二,警车

十字路口相遇,前提是警车闪着警灯有紧急案情发生,即便如此,也理应让行救护车和消防车,也就是说应让消防,救护车先行,理由是这两种车都是在直接的挽救生命和重大财产损失,而警车即使因堵车耽误时间没有完成任务,但毕竟还有继续的可能性,但消防和救护车的任务只能是一次成功,否则就是失败。

消防救援车

消防车执行任务都是以车队形式,而救护车都是以单车形式,两者在任务上又都是比较急迫,不仿让救护车先行,一辆单车通过十字路口速度较快,也就是几秒钟时间,而消防车队车辆大,车队更加庞大,少则几辆,多则几十辆,通过十字路口一般都得以分来计算。

最后说救护车

救护车体积小,都是单车,抢救人命分秒必争,决对耽误不得,反观消防车让行救护车仅耽误几秒钟时间,对救援任务影响并不十分明显,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我的结论是

军车是特种车中的特殊存在,应排在第一位,救护车排在第二位,消防车排在第三位,警车排在第四位!

这个话题挺有意思,相信大家会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给出不同的答案。

首先,交法中,军车不属于“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的特种车辆

在遇到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的时候,社会车辆要注意避让,这是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中明确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就是所谓的特种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从这一条规定来看,军车并不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事实上,以上对“特种车辆”的界定是2004年交法修改后的版本,在此之前,军车也属于特种车辆的范围,拥有优先通行权。不过,随着2004年5月1日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实际上是将军车排除在了“特种车辆”范围之外。这也是首次将其排除在外,原因可能与和平年代军车所执行的任务没有那么紧急有关系,应该是在让渡社会上的特种车辆,当年就连人大法律委员会也出面称:除非是在执行军事任务,否则军车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定

当然,不只是军车,以上四种特种车辆,不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也应当遵守交规,与社会上的其他车辆没有区别。

因此,如果单从“特种车辆”的范围来看,军车的优先通行权肯定是要弱一些,特别是在和平年代下,非紧急的军事任务少之又少,所以应当让渡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优先通行。

当然,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假设4种车辆都在执行紧急任务,应该谁先通行呢?

一,从“公务”的角度来看,顺序应当是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从“公务”的角度来看,军队和警察都属于“国家暴力机器”的范畴,代表的是国家意志,但军队是对外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面对的是外部威胁;而警察负责守护国内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一个对外、一个对内的角度来看,军车肯定要优先于警车通行,说得直白一点,既然军车都出动执行紧急任务了,“事儿一定小不了”,比起“小打小闹”的内部矛盾,“外部威胁”更应该优先解决。

其次才是消防车,因为消防隶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这可以妥妥的部级单位、是机关单位;而反观救护车,充其量属于事业单位的县级、市级公立医院,还有一些是民营医院的救护车,在“公务性质”方面无疑比消防车要差一截。

综上,从“公务”角度来讲,假设4类车辆都在执行紧急任务,排序应该是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一,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顺序应当是救护车、消防车、军车、警车

如果从“人道”角度来讲,我们一直在说的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而救护车既然出动了,目的无疑是“救人”,一刻都耽搁不起;虽然消防车也承担着救火救灾的重任,也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任,但它在“救人”角度上体现得更弱一些,偏向于“挽救财产”,而“生命无价”,所以应当排在救护车之后。

其次是军车,军车但凡出动执行紧急任务了,一定是出现了威胁到更广地区、涉及更大范围民众的安全事件,影响之大不是警车出动所能比的,波及的范围一定比警车出动所处理的威胁事件要大的多,而警车出动处理的多是“个案”,波及范围面很小。

综上,从人道主义出发,按照“以人为先,以众为先,以危为先”的原则,救护车、消防车优先,其次是军车、警车。

当然,以上排序仅仅是个人从两个不同角度进行的个人分析,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排序当然也就不一样。

退一步讲,这也只是一种特殊情况,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很难遇到如此“凑巧”的事,真要遇到了,社会车辆能做到不抢行、主动避让就可以了,至于它们4种特殊车辆如何通行、谁先通行就不是我们所担心的问题,现在都是“三台合一”了,民警、消防、医护合并一起指挥调度,在加上军车如果执行任务,也会提前通知地方上,给予通行便利。

所以它们相互之间一定会配合默契的,短时间内就会依次通行完毕,真不会出现你担心的抢行现象。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原创】交通法规定,任何车辆都要尊守红绿灯,消防车紧急情况下除外,和平年代军车很少有重大紧急任务,警车出警抓犯人差几十秒,即使犯人对社会有伤害,或伤害无辜群众,远远不如火情严重,救护车抢救一个人生命,相差几十移很少会夺去病人生命,消防车执行紧急火情争分夺秒,分秒之差就会导致火情蔓延或者大爆炸,造成伤亡损失不可估量,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车辆应给消防车让路先行。1973年齐齐哈尔市江岸造纸厂发生火灾,全齐市出动60多辆消防车,那个年代都是取水灭火,消防车到我军营附近加水,我帮助加水后随车参战救火一整夜。江岸造纸厂面积很大,无数芦苇垛排在整个院区,消防车比较多,取水很不方便,要跑十几公里去市内加水,救火效率很低,眼看着临近一片片苇垛被引燃,救火分秒必争,特别紧急,如果取水顺畅,大火就不会蔓延到整个厂区,所以应该消防车先行。

我指挥的话,顺序是,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岀动,必有大事,必须走在前面,警车随后,指挥交通,消防车,保护极大多数的利益,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救护车上有急救医生,可以短时间内做证病人安全,。

军车是人民军队的专属车辆,用于平时的训练、生活和抢险运输等等的必备工具;肩负着边疆子弟兵的弹药给养等供应任务,国家的安危一刻也离了军队的值守和保卫。所以,在十字路口相遇时,军车优先通行,其余次之。

救护车是医院为抢救危重病人,而配备的专用车辆,所谓生命至上,其余一切普通车辆都要让行,>由于strong>时间就是生命。

人们常说:水火无情,每耽误一分钟,火灾都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所以,在十字路口拥堵的情况下,它通行的优先权仅次于救护车。

在一般怕况下,警车的功能是巡逻维护地方的交通和治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震慑和打击犯罪,保护地方安全的职责。除非有重大紧急突发状况外,在十字路口相遇时,应礼让前三种车辆优先通过,警车位列第四。

到此,大家对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横穿马路被警车撞飞的1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