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我的大学同学,2015年过年时,我们到另一个同家里去玩,在另一个城市),是她主动叫我跟她去的,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的,感觉还挺投缘。在同学家里,我们三个聊起了大学时光,都挺感慨,觉得错过了许多,留下了不少遗憾,我跟她聊着聊着四目以对,触电一般,以前没有过的那种,无法形容的,心里有种酸酸的味道。后来在回来的路上,我不自觉的也是不经意间摸了她的腿,她也没有表现出反感!好在我们及时“刹车”了。到现在我都忘不了!
曾经有一个女孩,认识好几年,无交集,直到有一次,交集多了。每天聊天,早上起来,她告诉我她起床了,午饭她告诉我她去吃午饭了,晚上睡觉了和我说晚安。每天两个人无时不刻的在聊天。
在深圳,美女很多,但是一万个女人,也很难找到姐此漂亮的女孩子。我们在外面吃饭,有搭讪的,在酒吧,更多,路上走路有搭讪的,坐电梯都有。
她选东西,每次都问我该选哪个颜色。
就像她说的,从来没想过用这种方式和我说再见,告诉我少抽烟少喝酒。
江山看不尽,最美镜中人。
如今回望,泪两行。
错过了,一转身,一辈子。
在上海工作的时候遇到一个同事,算是小美女吧,但是绝对是气质盖过大多数女孩那种,由于在一个办公室,她经常会跑到我的工位旁边去和我聊天,我开始的时候感觉有个妹子聊天挺好,逐渐的发现,她只要不忙就开始给我发信息,约我下去遛弯,给我讲她前男友的一些渣渣行为,
逐渐的发现,她经常会拿一些偏门的东西问我,但是那些东西我有有点研究,于是两个人聊的就很投缘。
逐渐发现她每天做什么事都要给我发信息,早上问候早安,路上堵车拍照发我抱怨,就连中午吃饭,吃到了好吃的菜,都要拍照发我一下……
我也开始有事情和她分享,甚至独自一个人的晚上,开始对她有其他的想法,但是,我知道,她不是我的菜,也一直没有越过雷池
时间过得太快,转眼一年多过去了,她谈了好几个男朋友,但是感觉都在走马观花,真正和我聊的越来越多,这个男孩怎么怎么,就连她和其他男孩晚上出去约会,也不忘给我报到,也从来没有和其他男孩外出过夜,每天晚上一定会给我道晚安,,,
感觉越来越像一个哥哥,一个亲人
14年底,在郑州西郊工地接了个小活(后期穿线安装)。中午休息搜了下附近人,看到一个头像很可爱的女孩子,加了好友,刚开始随便聊,后来就是打电话聊,她有家庭那会儿30多岁吧。后来我因某种原因,离异了整天颓废,和她诉说着…反正那时天天晚上我都喜欢喝酒,喝多了就给她打电话,不管多晚她都开车会出来接我。中间具体暧昧你们自己体会哈,身边朋友都说这她喜欢我,然而我对她就像知己一样,不管她家发生什么事情,第一个想到哭诉的对象就是我,我个人感觉她是我的红颜,但身边朋友都说这女的喜欢我…现在手机丢了两个,没有手机号微信也上不去,所以断了联系,不过刚认识那会儿,喜欢让她自拍给我看😂😂😂😂
上初中时,我后排座位是班上最美的女同学。那时候男女界线分明,基本上不说话,但彼此心中都有了对异性的神秘向往。有一天晚自习,我把双脚收拢放在凳子下面,恰好碰上了那女生伸长在我凳子下面的双脚,她居然没有收回去,还有意无意地在我鞋子上一敲一敲的!一瞬间我血脉喷张心脏骤停,脑袋上仿佛爬满了千万只蚂蚁,酥痒难耐,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那种感受如今一回想都幸福满满啊!
#侵害阿里女员工嫌疑人涉嫌强制猥亵#
【济南警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进展】疑点多多,我觉得,上述警方的【查证】,显然不够严肃。现邀大家共同探讨:
【经查证……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1、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的内容除了告知房间号外,内容还有些什么?目的是什么?为何张某会因此带一盒这么多的避孕套过来?难道是要求张某与自己做爱,要求张某过来取走自己的内裤?
2、张某花了45分钟时间才到达周处,可否确认是周自己起来开门?而开门后即时又睡倒不省人事任由张某用1小时36分钟时间猥亵摆布?
3、这1小时36分钟时间里面,既然内裤都脱掉了,避孕套也有了,如果说没性器官接触而一直在用手猥亵,这还是正常的、带避孕套有备而来的男人吗?
4、取走内裤的原因是什么没查清。是因为张某口味重,喜欢有体味的女性内裤?还是张某想把内裤拿回家给自己的老婆邀功?显然,内裤上粘有罪恶的证据更为可信。
5、带来的是一盒避孕套,这一盒到底是多少个?一般男性,特别是张某这年纪的男性,要在1小时36分钟内多次射击用完一盒(10个?)避孕套是不可能的,甚至连戴都戴不上,因此,有剩余是绝对的,而在内裤都取走情况下,专门留下未开封的避孕套,不能不说是有专门的目的。嫌疑人故意布阵让大家觉得没有强奸,为逃避犯罪误导警方,是可能的。但警方也明确披露【查证未开封】,却是在误导群众思维。
6、留下的是一只还是一盒?警方没具体明确说明。再有,又怎么确认带来的仅仅是一盒而不是一盒又2只套套? 警方也没法查证核实。
根据警方通报,阿里受害女周某被同事王某(曲一)和客户张某"强制猥亵"已经定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为什么无证据证明是QJ,因为通报里有两段信息值得关注、值得去细细解读!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强制猥亵"与"QJ"的区别。
何谓"强制猥亵"? 即强制用性交以外的方法,满足实施者性欲的淫秽行为。通俗一点讲,实施者对受害女什么都做了,就差最后一步采取"实质行为"了!
所以"QJ行为"="强制猥亵"+"实质行为"。阿里女员工到底有没有被QJ? 只要看王某和张某有无对她采取"实质行为"。
现实生活中,是有极少数这种人只喜欢在"外围骚扰",不喜欢"进城干活"!
但是王某和张某绝对不是属于这种人,为什么?
通报里有两段信息,值得关注:
(1)关于王某(曲一)的,见附图。
(2)关于客户张某的,见附图。
可知"王某网购了避孕T"和"张某从家里拿来了避孕T"。通过他们的这种行为可以推定他们不是拿TT来吹泡泡的,而是打算用来"干活"的!
那么,王某和张某究竟有无"实质干活"?
(1) 先分析王某,王某第2次进入房间长达20分钟,对周某强制猥亵后又去网购避孕T。从他这个行为分析,他应该无"实质行为"。因为他网购TT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想干活"。所以在TT买回来之前,他肯定"没干活"。
(2) 再分析张某,张某第二天早上在周某房间长达一个半小时,离开前还带走了周某内裤。他带走内裤的目的是什么? 不是什么怪癖爱好,而是想掩藏什么? 掩藏可能藏在内裤上的证据!
为了更清楚理解,我们用逻辑推理再总结一下:
(1) 如果王某(曲一)已实施了"实质行为",那他干嘛还要去网购TT。
(2) 如果张某未实施"实质行为",那他干嘛要带走内裤。
所以从逻辑推理角度看,可以推出张某QJ了受害女。
但为什么警方在通报的最后仍写了这么一句话: 没有证据证明强奸事实发生,案件仍在进一步查证中。
因为推理是推理,要推理+证据才算得上法律上的实锤!
写在最后,个人觉得这次警方通报里面涵盖了大量信息,做到了"兼顾和平衡"!
关于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通报里的两点>迷惑/strong>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的通报已经出来了,大家搜索一下即知。关于通报的内容,小鸦有两点疑惑,特拿出来和大家进行分享。
1、渔家灯火的监控坏没坏?
之前渔家灯火饭店受访的工作人员回忆说:当天的监控确实坏了。当时大概有七八人用餐,喝了四五瓶白酒,只有周某一名女性,当时在包间已经处于醉酒状态。
警方通报里说:当晚共8人用餐(6男2女),1位女士未饮酒,经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实,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通报和酒家灯火饭店之前受访工作人员的内容存在很大出入,警察调查办案不会仅听工作人员的一面之词,人的记忆会出现偏差,监控则是客观中立的,但通报里没有就监控一事进行说明。
喝了350毫升,这是一个非常精确的数字,饭店员工是怎么精确测量出周某喝了多少酒的呢?饭店员工之前还说只有周某一名女士呢,并说当晚在包间周某就已经处于醉酒状态(通报说有2名女士)。员工之前采访和后面的证词有前后矛盾之处,通报里对这点也没有进行说明。员工证实的“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这点,自然也存在异议。
员工接受采访说的话和提供的证词前后矛盾,客观中立的监控却在关键时候偏偏坏了?
2、周某的身份证为什么一直在王某文手中?25分钟内一个人可以从喝醉恢复到可沟通确认身份的状态吗?
王某文第一次进周某房间:从灯火渔家吃完饭回到周某住的亚朵轻居酒店,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证和入住房卡交服务员确认房间号码,将周某送进房间休息。
OK,周某喝醉了,她的身份证可能在自己包里。这时候作为同事的王某文从她包里拿出身份证和房卡交酒店方确认,这点是可以理解的。同行还有华联超市陈某丽,虽然陈某丽是女性,但她是华联员工不是阿里员工。身份证毕竟是敏感证件,由自己的同事代拿更合情合理,这点可以说得通。
问题来了,把周某送回房间后,王某文理应将身份证和房卡都留在周某身边才是啊,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和逻辑。但通报里说:王某文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并且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王某文就这样第二次进入周某房间。
奇了怪了,王某文你难道早预料到自己会再次进入周某房间,所以故意留着周某的身份证以备给酒店前台核查?
通报里说“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22:51的时候,周某已经喝醉到记不起房间号码,还是王某文拿出周某的身份证和房卡确认后才进的房间。23:16前台电话联系周某时,周某就可以清晰地和前台进行确认了?
我们算算时间,25分钟前还醉得连房间号都记不得,身份证也被同事拿走了。25分钟后却可以和酒店前台清晰确认沟通,这实在违反生理常识啊。难道周某是机器人,醉酒模式和酒醉模式可以任人切换?
要么酒店的工作人员在撒谎,要么王某文处心积虑,故意拿着周某的身份证不肯还。
真相只有一个。
写完这两点疑惑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25,通报内容没能全部仔细分析完。明天再仔细看看。
到此,大家对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